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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志稿格式要求
1、机构设置(职能、成立时间、沿革发展过程、合并撤销经过、人员变动情况)
2、部门职责
3、主要工作及活动情况
4、个人及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按时间先后列表
5、按入科室间先后人员列表
6、历任负责人列表
7、发表文章列表(按时间先后)
8、人物篇
第一节 人物传
人物录入标准:(按出生年月先后排序)。
1、根据志书体例要求,人物传按“生不立传”原则,录入的人物指已故的曾担任本院的院级领导及科室负责人。
2、曾对本院医疗卫生事业有重大贡献或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殊贡献的已逝人物
第二节 人物录(按出生年月先后排序)。
人物录录入标准:担任(或曾担任)院级领导职务及科室负责人
人物传、人物录录入内容: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地。2、民族(汉族不需注明)。3、毕业院校、时间。4、何时获得学历、学位。5、职务、职称(任职或评定时间)。6、学术成就、突出贡献。7、社会职务。
第三节 人物名表(按职称评定时间及任职时间先后排序)。
人物名表录入标准:
1、高级(含副高)职称以上人员。
2、科级(含副科)行政职务以上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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